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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高院:于欢案二审将于5月27日开庭审理

    信息发布者:祝建华
    2017-05-24 22:03:40   转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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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-05-24 17:57:22新京报网     

    新京报快讯(记者王梦遥)此前引发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山东青年于欢“刺死辱母者”一案有了最新进展。今天(5月24日),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实到,该案将于5月27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向新京报记者证实,于欢案确实将于本周六二审,“昨天下午已经在法院门口的公告栏贴了公告。”

    对于记者询问该案是否公开开庭审理,郑红军回复为公开审理,“到时候可以看我们的官方微博,很详细。”这意味着该案或将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。

    2016年4月14日,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,因无法偿还高利贷,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,并受到侮辱。于欢刺伤4人,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。2017年2月17日,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。

    山东高院此前通报,于欢故意伤害一案,聊城中院宣判后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、许喜灵、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,分别提出上诉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,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,审判员王文兴、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。

    最高检、山东省高院、山东省公安厅等都曾公开通报相关情况。3月26日,最高检消息称,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,对案件事实、证据进行全面审查。山东省公安厅也于同一天通过官方微博发声,称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高度重视,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,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。

    责任编辑:孙娅文 (FJ02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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